到底是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勞務報酬所得?一文說清楚
春暖花開,新一年的用工季!
企業雇傭員工、季節工、臨時工
到底按工資薪金還是按照勞務報酬處理?
它倆有啥區別?
今天統一回復了~
工資薪金所得
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政策依據 ●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
工資薪金所得
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
勞務報酬所得
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政策依據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
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稅率:
1)應納稅所得額20000元以下,稅率為20%
2)應納稅所得額20000-50000元,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000)
3)應納稅所得額50000元以上,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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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臨時工人員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1.這個分情況,如若存在實際雇傭關系并簽訂了勞動合同并按月定期支付報酬,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
2、如果臨時工與企業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沒有與單位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只是提供偶爾或按次提供的勞務,并按次支付報酬,這種情況就應該按照勞務費處理。
2
支付退休返聘人員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3
支付在崗上班人員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屬于“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來預扣預繳個稅。
4
支付大學實習生人員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應該按照“勞務報酬”來預扣預繳個稅,因為聘用的大學實習生不屬于公司員工。
5
用工企業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可以計入“工資薪金”,并按照工資薪金來預扣預繳個稅,這些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獎金是由用工企業直接支付給用工人員的。